1. 毕业生: 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每年毕业季连续开展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费手续,直至当前学期结束,毕业生可在此期间将校园卡余额取出。当前学期结束后,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将统一停止毕业生校园卡账户的使用(卡片不收回),将账户进行为期一年的封存,一年之后,仍处于封存状态的毕业生账户进行批量统一销户。毕业后,毕业生可以校友身份,到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账户复户手续,复开的新账户即时生效。
2.退学: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籍办等管理部门转单进行直接销户处理,退学后如有需要到我校使用校园卡,可办理复开手续。
3.休学:需办理休学的在校生,可持相关部门的休学证明或休学转单,到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账户暂停手续,以保证休学期间账户的安全。
4.离职:教职工办理离职转单,流程到达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时,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直接进行销户处理,如离职后有需要到我校使用校园卡,可办理复开手续。
5.退休:教职工退休后,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将退休教师校园卡账户进行临时性冻结,其后根据人事管理部门的名单进行退休教职工校园卡权限的调整,调整后,如退休教职工需要继续使用校园卡,请到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账户的重新激活,以使得新的权限配置生效。
6.亡故: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我校学籍和学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生亡故通知进行直接销户;根据人事部门、离退休工作部提供的教职工亡故通知进行教职工账户的直接销户。
7.开除、刑事犯罪:凡是被我校开除学籍、开除职务、入狱服刑的人员、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进行直接销户。
说明:凡涉以上涉及销户的,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会尽可能与销户账户持有人或其家属取得联系,敦促其进行账户余额退款,如无法取得联系,将会与其所属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通知账户持有人办理余额退款手续。通知发出之后10日内没有办理的,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进行强制销户,如销户时账户内仍有余额,则统一由我校财务处直接进行资金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