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校友工作,方便我校毕业生后日回校使用校园卡,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毕业生校园卡账户升级为校友卡账户的相关办法。
1. 校友卡服务对象: 已正式办理离校且已有离校实事的各层次毕业生本人使用。
2.校友卡办理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学校统一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间之后。
3.校友卡办理方式:校友在毕业离校后,首次回校使用时,持在学期间校园卡到K座教学楼一楼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填写校友卡复户单据,即可立即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将在校生账户升级为校友账户(寒暑假、公众假期暂不能办理)。
4.校友卡办理有效期限:为防止校外人员无故占用学校账户资源,校友卡有效期限参照校友办理复户时填写的有效期限,超出有效期限后,账户将进入休眠状态,此次复户将失效,如需再次使用,需再次办理复户手续。
5.校友卡功能:办理复户手续后,校内消费功能立即开通,其他相关功能需相关职能部门依政策确定。
6.校友卡补卡:参照普通在校生补卡方式进行。
注意:毕业生切勿将本人校园卡出售或赠送给与我校无关的校外人员,以免泄露个人信息,或因不当行为影响账户登记人的名誉。